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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通知

        冀工信装函〔2025〕9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
          2024年,在各级政府的有力指导和广大企业的积极参与下,我省共评定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115个,产品覆盖各设区市,质量数量再创新高,单台(套)价值在千万元以上的高价值产品27个,数量较2023年增长17.4%,向高端、战新产业转型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居于省级第一梯队前列。各设区市产品评定数量前三名的是唐山市(36个)、石家庄市(29个)、秦皇岛和邢台市(9个),张家口市(8个)进步明显,承德市(3个)、沧州市(3个)、邯郸市(3个)、衡水市(1个)还有很大努力空间;定州市、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均无。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关系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产品,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具有极高的品牌效应和生命线地位作用。为充分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推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冀工信装〔2021〕286号,以下简称《评定办法》,待根据国家最新政策修订后以新修订的《评定办法》为准,二者变动不大,见附件1)要求,定于9月份组织开展河北省2025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请材料要求
          1.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科局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评定办法》要求填报申请材料[包括《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书》、《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申报表》(县级工信部门要加盖公章)(详见《评定办法》的附件(1)和附件(2)],于8月2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每项产品纸质和PDF版各1份,U盘)、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意见以及本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见附件2,纸质和WORD版各1份)一并报送省厅。省厅于9月中下旬组织评定,并更新发布产品目录公告。
          2.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技术先进、材料繁多,评审工作极为烦琐,广大企业要按照《评定办法》的要求精心准备申报材料,重点是国家专利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不得跨领域)、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产品图片等,均要清晰地彩色扫描复印。其中,外资企业中方要占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参数要用数字表述,产品申报名称要与销售合同、发票名称保持一致(不一致者必须提供充足的理由依据且有用户的证明),销售发票需是报账联彩色扫描件(二维码要清晰),企业发明专利要有发明专利汇总表(见附件3)且与申报产品高度相关,共有专利要征得共有方同意的协议(否则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产品必须交付用户后方可申报,已评为首台(套)产品的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产品要精准指向重大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不得以工程、项目等名义将核心装备和附属配套设备打包申报(否则一律取消申报资格);每一份材料在申报材料目录中要列明且精准指向具体页码,不得以附件名义笼统标识而影响评审。
          二、其它要求
          1.请各市工信局、雄安新区工科局高度重视,尽快将申报通知传达至相关企业,为企业留有充分的准备时间。同时,要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讲解工作,认真负责地做好初审把关。
          2.请广大企业积极踊跃地参加产品申报,并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地准备材料,绝不弄虚作假。因材料准备不认真、不充分、不清晰甚至涂改信息等行为影响评审效果的,由企业自行负责;因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装备工业处  姜秀良  电话:0311-87902541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402号
          附件:1.关于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评定办法》的通知

          2.XXX市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产品情况表(示例)

          3.发明专利汇总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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