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北京 关于开展2025年度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拟改造企业征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4〕23号)等文件要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区经信局”)组织征集2025年度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拟改造企业(以下简称“拟改造企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航空航天和第三代半导体行业相关领域,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顺义区依法完成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统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已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称号的,予以优先考虑。

          4.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重点“小巨人”企业)和已纳入《工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可申报。

          5.申报主体需承诺积极配合区经信局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工作。

          三、政策支持

          1.入选的拟改造企业可申报《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顺经信字〔2025〕26号)中“支持中小企业‘诊转一体’数字化改造”资金补助。

          2.入选的拟改造企业可参加由区经信局组织的数字化人才、技术、应用培训及定制化企业内训。

          3.入选的拟改造企业可参与由区经信局组织的宣传推广、案例分享、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

          四、申报方式

          1.组织申报。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按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拟改造试点企业申报书(见附件)及申报材料要求准备资料,登录“北京市顺义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y.bjshy.com.cn),完成注册及申报。2024年已申报企业无需重复申报。

          2.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注册及申报的拟改造企业,入选后可申报2025年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专项资金中“支持中小企业‘诊转一体’数字化改造”资金补助。

          3.综合评审。区经信局按照“公平公正、优中择优、总量控制”原则,组织开展综合评审。区经信局根据拟改造企业数字化改造进度等情况,适时调整拟改造企业名单。

          五、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上报统计部门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需明确行业代码)或所属行业情况说明。

          3.最新一期的完税证明。

          4.最新一期社保缴纳记录。

          5.2023年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2025年6月30日前申报的企业可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

          6.企业自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策咨询联系人:

          牛老师   010-87999416

          姜老师   010-87999418

          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6160015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69444365

          附件:顺义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拟改造企业申报书.docx

          北京市顺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4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