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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加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推进制造业质量品牌提升 加快制造强省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推进创新成果转化,加快创新产品开发,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和深化历史经典产业传承创新。申报领域方向详见申报系统。

        二、浙江制造精品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浙江省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运营良好,在省内建有研发机构和生产基地的企业。

        (二)申报产品应聚焦细分市场,市场占有率高,技术水平领先,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

        (三)浙江制造精品分为先进制造类、数字技术融合类、特色(消费品)类三个类别。

        (四)申报产品需为近三年(2022-2023年)上市产品,按照3类申报类别,产品上市后每年销售收入分别不低于800万元、600万元、600万元(山区26县分别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申报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

        三、申报和认定程序

        (一)请各县(市、区)对照遴选条件,按照属地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https://zj87.jxt.zj.gov.cn/),进入“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栏目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及申报书(附件1)。网上申报时间为3月24日至4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企业应如实、完整填写信息,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在平台下载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如虚假填报骗取政策支持,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相关工作人员信息(附件2)(各县(市、区)经信局由各设区市经信局汇总)于3月24日前报送省技创中心,并登录“浙江省企业之家网”工作台(https://qymzw.jxt.zj.gov.cn/web/)对本地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初审合格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省属企业由省国资委审核推荐。

        (三)本次申报推荐名额详见附件3,原则上每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精品”数量不超过1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牵头地市、协同地市可分别推荐5个和3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所在县(市、区)、功能区可分别推荐3个和2个,省级“新星”产业群所在县(市、区)推荐2个。拥有多个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协同区、省级“新星”产业群的,推荐数量可叠加,总数不超过5个。其他县(市、区)推荐1个。

        (三)各设区市经信局、省国资委于4月30日前将推荐意见汇总表(附件4)加盖公章后报送省经信厅。

        (四)省经信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和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人:省技创中心 陈诗瑶,0571-88229695;省经信厅产业升级与品牌建设处 吴建军,0571-87050807。申报平台技术支持:李瑶瑶,0571-86823889。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遴选工作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附件5 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操作须知(企业端填报).pdf

        附件6 2025年浙江制造精品申报政务审核及数据导出操作说明.pdf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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