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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关于发布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根据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方案和阶段性实施计划部署,2025年度计划实施公开项目2个(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方式),详见附件1。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为单元整体申报,申报项目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团队,聚焦指南任务,开展集成攻关。
        (三)本次项目申报采用一轮申报方式,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 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课题申报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为落实《科学数据管理办法》有关精神,推进科学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签订科学数据汇交和共享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 形式审查。专项办公室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3. 项目评审。专项办公室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进行答辩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达到2家及以上,采用答辩评审方式优选承担单位;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少于2家,采用答辩评审方式,通过后予以立项,不通过则择期重新发布。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实施主体单位科技管理部门。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附件2)。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专项办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6:00。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16: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四)业务咨询方式:
        油气专项办公室:010-5998608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9:30-16:00。
        附件:
        1.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2.新型油气勘探开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5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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