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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北京 关于开展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4〕148号)文件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市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未在上一轮中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及新一轮第一批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策中获得支持;须提出“三新一强”(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

        二、申报要求

        (一)产业导向。申报主体应属于重点领域,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未来产业发展方向。

        (二)支持方向。一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三新”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不断夯实企业立身之本。即打造新动能,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打造创新团队;攻坚新技术,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二是支持“小巨人”企业围绕“一强”提升协作配套能力,不断夯实产业基础支撑。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

        (三)项目投资。申报主体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总体绩效目标和年度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项目应为2025年6月以后的新建项目(项目起始时间应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复的立项时间为准),且实施期不超过三年。推进计划原则上不能调整,受经营环境变化确需调整的,需报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审核同意,且调整后的推进计划投资额、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四)绩效评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明确绩效考核等次,以及继续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考核结果与后续奖补资金安排挂钩。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与材料报送。

        1.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2025年4月30日24:00前,通过“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smebj.cn)-首页-一体化申报平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入口”(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完成申报材料填报。

        2.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申报系统中填写并下载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基本情况表、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年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汇总表、“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五张表(主要内容参照附件1-1、1-2、1-3、1-4和1-5),加盖企业公章后形成扫描件,回传至申报系统。

        3.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将申报材料纸质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骑缝、真实性声明需加盖公章,于4月30日下午17时前,提交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一层)。

        (二)审核推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参评新一轮第二批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组织编制《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市财政局上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审核,最终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

        四、资金安排

        (一)资金分配。中央财政按照每家企业三年合计600万元测算切块下达我市奖补数额,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市财政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统筹分配每家企业的奖补资金。其中实施期初每家企业拨付50%,实施期末根据绩效评价情况拨付剩余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

        (二)资金使用。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直接拨付到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可重点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包括向“小巨人”企业提供管理诊断、人才培训、质量诊断等培育赋能服务,建立健全以技术支持、成果转化、资金对接、企业孵化、产业融通等为主要功能的专精特新赋能体系(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本次申报工作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企业如有申报问题,请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联系咨询。

         

        附件: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清单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咨询电话:010-55520845、010-55520657

        材料报送咨询电话:010-82176996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26日

         

        • 附件:附件-北京市新一轮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资料清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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