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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第五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和第一批、第二批重庆市工业遗产复核工作的通知

        渝经信服务〔2025〕4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

        为加强我市工业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工业精神,弘扬优秀工业文化,根据《重庆市工业遗产管理暂行办法》,现就组织开展第五批重庆市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各区县经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中央在渝单位(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申报推荐及复核工作。

        二、申报条件

        申请重庆市工业遗产,需工业特色鲜明、遗产价值突出、保存状况良好、产权关系明晰、管理水平较高,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重庆发展史或重庆工业建设史上有标志性意义,与重庆社会变革或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密切相关,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

        (二)具备浓厚的工业文化内涵,在特定历史时期,对当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有较强的影响力,能反映同时期人文社会风貌,在社会公众中拥有广泛的认同,具有较高的社会价值。

        (三)其规划、设计、工程代表特定历史时期或地域的工业风貌,对工业美学和现代工业设计等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四)工业生产技术重大变革具有代表性,反映某行业、地域或某个历史时期的技术创新、技术突破,对后续技术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具有较高的科学价值。

        (五)具备良好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

        三、申报程序

        (一)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重庆市工业遗产申请表》(见附件1)。

        (二)各区县经信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负责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推荐名单,报本级人民政府、中央在渝单位(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审核同意后,向市经济信息委提出申请。

        (三)请各区县经信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企业)及市属国有企业对第一批(2021年)、第二批(2022)认定的重庆市工业遗产项目单位核心物项保存状况、保护利用规划实施情况、管护管理措施、活化利用情况等进行初核,组织项目单位填报《重庆市工业遗产复核表》(附件2),并提出复核意见。未主动申请复核的项目单位,视为自动放弃“重庆市工业遗产”称号。

        四、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经信部门、中央在渝单位(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挖掘工业遗产文化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严控遴选数量,按照优先顺序,切实将代表性强、保护利用价值高的优秀项目推荐上报。

        (二)请于2025年9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复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一份)报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三)市经济信息委汇总资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和现场核查,经专家组评审、公示后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周玮乔,袁毅;联系电话:63897854,63896732。

        电子邮箱:shengfuchu@126.com。

        材料寄送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生产服务处)。

         

        附件:1.重庆市工业遗产申请表

              2.重庆市工业遗产复核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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