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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北京 关于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我委收到《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见附件),现启动能源领域氢能项目试点和区域试点申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国家能源局通知相关要求,围绕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组织项目业主单位开展项目试点申报(项目以单一试点方向为主,已履行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具备开工建设相关要素保障条件),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单独或联合相关区开展区域试点申报(覆盖区不超过3个),项目和区域试点原则上在3年内建成投产或完成试点任务。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项目和区域规范填写试点申请表和申请报告(附件内含相关申报表格和申请报告参考大纲),确保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充分展示试点项目和区域的优势和潜力。相关推荐材料请于2025年7月4日前报送我委(纸质版4套邮寄至我委,电子版1套发送联系人邮箱:jianghl@fgw.beijing.gov.cn),我委对材料审核后按国家相关要求择优推荐。

        凡是在项目申报过程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受理评审,有关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3日

        (联系人:能源处  姜老师;   联系电话:55590577)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开展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科技〔202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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