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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北京 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的通知

        京科机发〔2025〕1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统筹做好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服务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和城市发展,根据《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京科发〔2023〕22号)规定,现发布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聚焦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紧密围绕本市重点产业方向和前沿科技领域,重点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与装备、新材料、新能源、农业科技、智慧城市等领域,详见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登录系统查看)。
          二、申报条件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为在京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主体,申报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十三条规定,包括科研用房面积、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实验室主任条件、固定人员数量、科研诚信、安全生产、科研投入和配套保障能力等;依托单位为企业的,需满足企业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等条件。
          三、申报方式
          请依托单位使用法人账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认定”栏目(附超链接),点击左上角“网上办理”,选择“法人登录”认证登录系统,填写《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附超链接),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报。
          同一依托单位有多个申报团队的,依托单位使用法人账号为申报团队分配个人账号。申报团队使用个人账号登录上述网址,点击左上角“网上办理”,选择“个人登录”认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后提交至依托单位法人账号,依托单位法人账号审核无误后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操作方法详见系统使用手册。
          四、申报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9:00—7月31日18:00,各申报单位须在7月31日18:00点前,在依托单位法人账号节点,完成《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提交。系统关闭后,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五、申报要求
          (一)强化目标导向
          各申报单位应紧密围绕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规定的任务目标组织申报,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明确实验室发展目标和具体任务,推进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制约发展的科技难题。
          (二)加强资源整合
          各申报单位应加强优势资源整合。一是同一单位在同一三级领域下的相同研究方向,只能申报1家实验室的依托单位或共建单位。二是医药健康领域,其中,国家医学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所在医院牵头申报实验室的总数不超过5家,其他医院牵头申报实验室的总数不超过3家,且申报方向不重复。三是2024年已认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主任,2025年不重复申报。
          (三)明确共建职责
          联合建设的实验室,须明确一个单位作为依托单位,其它单位作为共建单位。提交申报书前,应完成共建协议签订,明确各方职责和任务,开展实质性合作攻关,避免低水平的重复“拼盘”。鼓励京津冀单位联合建设。
          (四)保证材料真实
          依托单位应保证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客观,并签署申报承诺书。如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在北京市科技信用管理系统中作不良信用记录。
          六、咨询电话
          申报政策咨询:010-88827142、010-55572335
          指南领域咨询:登录系统查看
          系统技术支持:010-5557794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附件:1.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内置系统)
                    2.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领域咨询电话(内置系统)
                    3.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8日

        • 附件:3.2025年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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