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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上海 2025年度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沪经信智〔2025〕502号

         

        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推进科学智能(AI for Science,AI4S)发展,根据《关于人工智能“模塑申城”的实施方案》,实施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工程,推动形成一批科学智能前沿原创性示范成果,引领AI4S发展新方向。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专项重点支持生命科学、物质科学、大气海洋科学、空间信息科学、工程技术等前沿方向,以前沿高价值项目为抓手,建立完善“产业出题、科学家答题、人工智能解题”的联合攻关模式。深化数据资源众包开发和开放共享,培育一批“既懂科学、又懂AI、还有产业思维”的青年科学家,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二、基本要求

        1.关键科学问题战略牵引。聚焦前沿方向,提出具有战略价值的科学问题,明确项目对学科前沿的突破性贡献,对领域内未解决的核心科学问题或技术瓶颈提出突破性方案。

        2.多领域专业人才协同攻关。有效融合多学科领域,构建跨领域协作机制,组织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组成的协同创新团队。加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推动产业发展、实现成果转化,孵化创新企业。

        3.关键要素众包共享。围绕用AI技术解决不同场景问题的创新模型、大规模高质量科学语料、专用创新工具、可信实验验证闭环等方面进行攻关。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如数据、模型、共性工具等,分阶段共享到上海市科学智能开放平台,完善产业创新生态。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本市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产权拥有者。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由不高于40岁的青年科学家担任,应为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研究的主导者,具有与项目任务要求相匹配的能力。同时负责的本专项在建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一项。

        4.项目团队成员应由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工程师三类人才共同组成。

        四、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经济信息化委网站(https://zxzj.sheitc.sh.gov.cn),进行在线填报,并按要求提交材料(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2)。

        五、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项目建设方案(见附件3);

        2.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

        3.申报单位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

        4.项目负责人在职证明,项目牵头的AI科学家、领域科学家个人介绍及相关获奖证明;

        5.2022、2023、2024年度审计报告(含附注及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申报前6个月每月度财务报表(联合申报单位(如有)请同步提交)。如有缺少请提供情况说明;

        6.项目总投资资金落实证明(银行存款证明、资信证明等),联合申报单位(如有)请同步提交;

        7.联合申报协议(如有,见附件5);

        8.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6);

        9.企业法人代表与项目负责人信用查询授权书(见附件7);

        10.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情况的相关材料(如专利软著、获奖证书、行业媒体报道等)。

        (二)材料要求

        1.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单项材料可拆分后多次提交;

        2.所有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在真实性承诺书、委托授权书等材料上签字或盖章。

        六、申报受理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6:00至8月22日16:00。受理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以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建议提前报送,避免临近截止时间系统拥堵)。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咨询

        市经济信息化委人工智能处

        梅老师  23119346

        金老师  23117641

        市经信发展研究中心

        王老师  60801154

        (二)技术支持

        电话:60801111-2  电子邮件:zxzj@sheitc.sh.gov.cn

        八、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5年上海市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附件:1.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一网通办”专项资金企业用户服务操作说明

        2.关于关联“法人一证通”及加盖电子印章的事项说明

        3.上海市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建设方案编制大纲

        4.在职证明

        5.科学智能“百团百项”专项联合申报协议

        6.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书

        7.关于查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委托授权书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5年7月28日

         

        附件:智 502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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