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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四川 关于开展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技英才领航工程实施办法》(川科才〔2025〕13号)要求,为做好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遴选65名左右全职在川工作的青年科技人才、企业科技人才、科技企业创业人才,单列一定指标支持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在川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科技企业人才,支持入选者围绕我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科技创新需求开展研究,推动解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和工程难题,形成一批标志性创新产品和应用项目,促进一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二、支持经费及要求

        科技厅支持每位入选者一次性资金20万元。支持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须按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1.申报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境内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备较好科研条件和保障能力,能够为申报人提供稳定的科研支持和良好环境,包括资金、实验设备、科研团队等方面的保障。

        3.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开展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认真做好申报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政治素质和道德把关、专业能力水平评价等工作。发现申报材料造假的,本次申报不予立项,并暂停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下一年度申报资格,申报人和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4.支持经费必须设立专账,足额拨到项目,专款专用。

        (二)申报人要求。

        1.科技创新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人应在省内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且目前在聘,以在川缴纳社保证明为准(不能提供的需说明原因并提供在川缴纳个税证明)。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符合条件的可以申报。项目实施周期应处于其聘用合同中规定的聘用期限内,以正式工作合同或协议为准。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年龄可放宽至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以上”包含本数,下同),企业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已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性成果或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所在行业或领域创新意识强,业绩突出,研究领域引领带动作用明显。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重点前沿领域和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的急需紧缺人才;对高校、科研院所的专业人才(科学家)和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工程师)组建“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形成相对固定的合作模式和工作机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2.科技创业人才申报人选应符合下列条件:

        (1)运用合法拥有的知识产权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个人股东,或法定代表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所在领域属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15+N”重点产业链领域。所创办领办的企业一般应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等,国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可不受此项条件限制。

        (3)创办领办的企业应是2020年1月1日及以后在四川省内办理工商注册,拥有核心技术或合法知识产权。创办5年以上(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企业,最近2年需连续盈利。

        (4)企业具有较强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创办领办企业从事“卡脖子”技术产品研发和生产、“高精尖缺”类替代进口产品研发和生产的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把关,按时将推荐人选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推荐。

        2.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在上报前,还应将推荐人选报市(州)党委人才办备案。

        四、申报名额

        对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限额,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一)科技创新人才类项目。四川大学(含附属医院)可推荐12个(附属医院可推荐4个),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可推荐5个,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可分别推荐3个。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可推荐5个,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产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可分别推荐2个。其他在川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可分别推荐1个。

        (二)科技创业人才类项目。限在川企业(含国家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申报,每个企业可分别推荐1个。

        五、申报推荐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单位管理员、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申报单位和申报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申报书填报。

        申报书由申报人填写,申报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不得通过申报系统填写和上传涉密内容,不允许将涉密材料部分遮挡后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

        (四)推荐单位审核提交。

        推荐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不受理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默认的申报单位即是推荐单位的除外)。

        六、申报时限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5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8月25日18时自动关闭。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单位在2025年8月27日18时前完成网上推荐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材料报送

        申报书全程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填写,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扫描后作为附件在线上传。暂不提交申报书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示后,另行通知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报送联系人:胡老师 028-86720583  赵老师 028-86639019

        申报流程咨询:杨老师028-86715358

         

        附件:1.2025年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专项申报书

              2.附件材料参考清单

         

        •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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