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内蒙古 2025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鼓励支持新材料首批次的推广应用,促进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工信厅拟组织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申报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新材料首批次产品。

        (二)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等国家最新新材料产业行业和重点产品。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装工字〔2025〕434号)文件要求,认真撰写申报材料并按照目录要求装订成册。各盟市工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初审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工信厅冶金建材工业处(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

        2.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申报材料

        3.内蒙古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

         

        联系人及电话:周远超,0471-4866490

         

        2025年9月10日

         

        附件下载1:内蒙古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及新材料首批次认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下载2:内蒙古新材料首批次申报材料.doc
        附件下载3: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产品认定汇总表.doc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