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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煤炭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现将煤炭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
        (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项目设1名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青年科学家项目不再下设课题。
        (二)整合优势创新团队,并积极吸纳女性科研人员参与项目研发,聚焦指南任务,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鼓励有能力的女性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领衔担纲承担任务。项目研究骨干人员中,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比例不低于50%。
        (三)本指南所涉及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采用一轮申报的程序,项目申报评审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1.项目申报。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以下简称国科管系统)一次性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含预算书),阐述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等(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国科管系统内说明)。从指南发布日到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申报材料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须经相关单位推荐。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科管系统统一报送。
        2.主责单位受理项目申报材料。主责单位根据年度指南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受理,对申报材料规范性、申报单位和项目(课题)负责人资格等进行形式审查。
        3.项目评审。主责单位组织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团队参加项目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主管司局;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局);
        (三)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对所推荐的项目及参与单位加强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负责。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次推荐和重复申报。
        三、申报资格要求
        详见《煤炭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四、具体申报方式
        (一)网上填报。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主责单位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作为后续形式审查、评审等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9:00至2025年11月18日17:00。
        (二)组织推荐。请各推荐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17:00前通过国科管系统逐项确认推荐项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联系方式
        1.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2.业务咨询方式:
        主责单位:010-57337645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 9:30-16:00。
         
         
        附件:
        1.煤炭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
        2.煤炭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3.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科技合作委员会协商确定的港澳科研单位名单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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