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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湖南 关于申报2026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湘科计〔2025〕41号

         

        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财政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属本科院校,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湖南省科普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

        一、资助内容

        根据《关于举办2025年湖南省科技活动周和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通知》(湘科发〔2025〕58号)、《关于开展2025年湖南省全国科普月活动的通知》(湘纲要办发〔2025〕2号),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全省各市州、县市区,2025年绩效评价评定为“优秀”的省级科普基地开展的地区、行业特色科普活动。

        二、考核指标

        活动内容丰富、具有当地或行业特色、贴近群众现实需求,兼具科学性、专业性、趣味性,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科普宣传展示,科普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军营等。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市州组织的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2万人,省市级媒体推广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县市区、省级科普基地组织的活动直接参与人数不低于1万人,省市级媒体推广宣传报道不少于5篇。

        三、支持方式

        项目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活动规模资助,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市州组织的活动每项不超过15万元,县市区、省级科普基地组织的活动每项不超过10万元。项目立项后,财政资金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配套解决。

        四、申报和推荐要求

        举办科普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和各市州科技局审核后限项推荐。

        1.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提交项目申请,申报单位(含合作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团队成员应无重复申报、多头申报、变换课题名称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尚有前资助科普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个人,不得申报。

        2.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应提供支出明细及佐证资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不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行业特色科普活动,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省直部门(中央在湘单位)初审后通过科管系统推荐不超过1项(2025年省科技活动周“轮值主场”活动已支持过的部门和单位不再推荐)。

        4.市州特色科普活动,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市州科技局审核后,通过科管系统推荐不超过1项。

        5.县市区特色科普活动,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申报,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初审后,线下向市州科技局推荐不超过1项,市州科技局审核汇总后通过科管系统推荐。

        6.2025年绩效评价评定为“优秀”的湖南省科普基地和原湖南省生态环境科普基地(名单见湘科发〔2025〕109号、湘环发〔2025〕41号文件),由基地依托单位申报,市州科技局和省生态环境厅分别推荐。省级科普基地同时承办省直、市州、县市区特色科普活动的,不重复申报。

        五、申报推荐方式

        (一)申报方式

        采取网络在线方式申报。申报单位通过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官网(https://kjt.hunan.gov.cn)登录湖南科技云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申报”在线填报(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二)推荐方式

        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湖南科技云平台“科技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出具推荐文件。(严格按照限项数量进行推荐,超项将不予受理)

        市州、县市区(含省直管试点县市)项目由市州科技局会同市州财政局审核并汇总,联合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

        省直部门(厅委局和省直厅局级事业单位)、中央驻湘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推荐的项目,由相关推荐单位初审汇总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申报,同时抄送所在市州科技、财政部门。

        六、申报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1月10日17:30,推荐单位系统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1月17日前寄送至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以寄出时间为准)。

        七、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731-88988060、88988880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731-84586799、84586921、84586761

        邮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33号科技大厦1413室,邮编:410013,电话:0731-88988730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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