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2024年度中日韩前瞻计划项目指南

        “中日韩前瞻计划”(A3 Foresight Program)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和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共同发起设立的合作研究项目,旨在资助中日韩三国科学家在选定领域开展合作研究,共同培养杰出科技人才和解决区域性科学问题,促进提升亚洲地区的科研水平与世界影响力。
        一、项目说明
        (一)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2024年度资助领域为新一代数据库和数据赋能技术(New Generation Databases and Data-Empowering Technologies),申请代码1须选择F02或其下属申请代码。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5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8月1日至2029年7月31日。
        (三)资助规模及强度。
        2024年计划资助合作研究项目2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4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JSPS和NRF分别向日方和韩方科学家提供相应的资助经费。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日方及韩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NRF提交申请。
        (三)合作三方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A3前瞻计划项目(中日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附件材料包括:
        (1)中方申请人须与日韩合作者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见附件1),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2)合作协议(撰写说明见附件2)。合作三方须就合作内容及知识产权等三方共同关心的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协议。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2月21日下午16时;外方合作者须在各国资助机构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提醒依托单位科管部门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关闭在线申报前确认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资助结果公布
        2024年6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张乐 荣念赫
        电话:+86-10-6232 8404, 6232 6998
        邮箱:zhangle@nsfc.gov.cn, rongnh@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 7474
         
        日方联系人:KIKUCHI Mayu
        邮箱:foresight@jsps.go.jp
         
        韩方联系人:CHO Eunhye
        邮箱:grace292@nrf.re.kr
         
        附件:
        1.英文申请书模板
        2.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3年12月19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