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福建省关于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就组织申报2024年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针对我省重点领域技术需求,支持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产业发展瓶颈,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卡脖子”难题,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中试关键技术攻关、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为重点,支持一批能提升我省实体经济竞争力和创新力的项目,培育一批优势产品,研制一批先进标准,做强一批优势工业企业,着力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以科技创新赋能新型工业化建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4.具备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创新平台。

          (二)申报的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

          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或中试,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技术水平先进,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

          3.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和未来产业前瞻布局,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涉及的知识产权归属明晰;

          4.所申报项目应尚未产业化,预期能解决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或“卡脖子”难题,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项目若获立项,实施期限原则上为12个月,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的,最多延期6个月。到期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实现产业化或在落地企业中完成中试,验收不通过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5.攻关领域原则上应符合《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附件1)。

          (三)同一申报单位当年度申报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为1项,且不得有在研未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同一项目已获国家或省、市相关部门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四)鼓励省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合作,协同攻关;鼓励各相关单位在技术攻关和产业化过程中,同步开展标准研制。

          (五)申报单位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向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工信部门申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符合条件的,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推荐上报。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附件2),并提供申报资质、项目研发投入、研发条件、团队研发实力、合作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应对所推荐单位的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申报材料需提供纸质版2份,word版和彩色扫描pdf版各1份。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要求和程序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得涉密、不得造假。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的,一经发现将撤销申报、入选资格。

          (三)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10日,请各推荐单位按时将材料汇总报送至省工信厅。

          联系方式:0591-87430161、87430197

          邮箱地址:jmjs@gxt.fujian.gov.cn

          邮寄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省工信厅(邮编350003)

          

          附件:1.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领域指导目录

             2.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3.2024年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