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江苏省关于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信基〔2024〕181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苏政办发〔2021〕109号),加快推进企业“上云上平台”,围绕“1650”产业体系建设,助力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支撑数实融合强省建设,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在江苏省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

        (二)上云形式。企业可通过公有云、私有云或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企业可在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任选一类进行申报。其中,星级上云企业须逐级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评星级。

        上云时间计算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上云投入按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见附件)。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江苏省数字工信一体化平台门户(简称:数字工信,https://jsgxt.jszwfw.gov.cn:8090/esp/#/portal)定于2024年6月1日开通申报渠道。请各地结合星级上云企业实际工作安排,自行确定并在数字工信平台设置本地企业申报信息填报开始及截止时间。请各申报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在平台中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二)审核报送。省、市、县(市、区)各级工信部门依托数字工信平台,线上开展项目审核、遴选、推荐等。

        1.县(市、区)工信局审核报送。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工信局,按照要求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及线上报送。

        2.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各设区市工信局自行开展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请各地工信局于7月19日前,将经企业申报、项目遴选、现场核查、信用审查、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遴选报告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

        3.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和遴选。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初审和推荐。请各地工信局于7月19日前,将推荐的五星级上云企业项目信息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推荐函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由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五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信局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遴选工作指南(2024年版)》,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加快上云用平台。

        2.各地应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星级级别应当覆盖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3.请各地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上传、审核、报送等工作。

        联系方式:秦仕昊 025-69652647

        “数字工信”技术支持:18912980070

        邮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920室

         

        附件: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4年版)

            2.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书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5月14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