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河南省关于申报第四批省产业研究院的通知

        豫工信联创新〔2024〕20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河南省推进省产业研究院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管理办法(试行)》(豫政办〔2022〕2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第四批省产业研究院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产业研究院由龙头(骨干)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上下游企业等参与,集研发、中试、产业化、工程化于一体,积极探索以产业链、供应链和创新链深度融合为纽带的多样化组建模式,打造“体系化、任务型、开放式”的创新联合体;产业研究院定位于创新链中下游,致力于实现应用研究“从1到100”的跨越,搭建科技与产业、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的桥梁,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主要任务包括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和集聚培育高端技术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

          申报省产业研究院的牵头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在我省,原则上为相关行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外龙头企业在我省设立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

          (二)应为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部)级以上创新平台,在产学研合作方面有较突出成绩,近5年内有承担并较好完成国家或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的经验,或牵头完成的项目获国家或省(部)级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

          (三)近3年内应持续保持较高水平研发投入,拥有拟建产业研究院方向领域的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具有开展研发、中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和人员队伍。

          (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申报时应为非失信单位或人员。

          三、申报材料

          牵头单位应组织编写《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内容参照附件1),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立足本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围绕“7+28+N”产业链群体系建设,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坚持错位发展,拟建产业研究院领域和方向应与前三批研究院有明显区分。

          (二)牵头单位要准确把握产业研究院功能定位和目标任务,高质量编制建设方案,要组织专家论证会对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按照专家意见和建议修改完善建设方案。论证专家不少于5人,论证会应邀请地市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等单位列席参加。

          (三)牵头单位须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工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审核后,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推荐。省属国有企业可由省政府国资委或主管部门推荐。请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光盘两份)和《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五、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电话:0371—6550751065507675

          省财政厅 电话:0371—65808060

          附件:1.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2.河南省产业研究院建设申报书 

                    3.河南省产业研究院申报推荐汇总表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