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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24年安徽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的通知

        皖科外秘〔2024〕312号

        各市科技局,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关于科技援藏援青工作部署和《“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通过开展科技研发,帮助受援地提升技术创新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开放合作,提升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24年安徽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领域:根据西藏山南市错那、措美和浪卡子三县、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青海省6个藏族自治州等地需求,援藏项目围绕高原地区蔬菜、菌类等作物引种及高产栽培示范、牛奶精加工及产品研发等领域,援疆项目围绕瓜蒌种质资源筛选与产业化、核桃叶(青皮)饲料化开发利用、蔬菜大棚智能化和数字化平台研发等领域,援青项目围绕盐湖锂资源开发利用、虫草资源培育及高值化利用、牦牛藏羊异地育肥及多胎羊、野血牦牛繁育技术研究等领域。

        2.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安徽省内注册1年以上(2023年1月1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企业2023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2%,科研院所、高校等事业单位2023年度研发投入须达到或超过1000万元,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3.申报单位须与受援地企事业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其中须含知识产权专门条款。

        4.项目主持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7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7年1月1日后出生),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

        5.项目主持人没有主持在研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科技创新攻坚计划项目等科技计划项目。

        6. 鼓励企业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组团申报项目。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2-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企业投入占总投入比例不低于60%,省在市(县)先行投入的基础上予以资助,占比分别不高于20%。项目立项后,省财政实际资助额度少于申请额度的,差额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科技大脑”-“办事大厅”-“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4年10月14日8:00,关闭时间:2024年10月23日23:59,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市科技局、各归口管理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要求,积极指导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2024年10月25日17:30前完成审核推荐,10月28日前将推荐文件和汇总表(一式两份)送(寄)至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

        其中企业和市属及以下单位由各市科技局负责推荐;省属及以上本科高校、科研机构、中央驻皖等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国家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为企业的由属地市科技局负责推荐,依托单位为省属及以上高校、科研机构的由依托单位负责推荐。

        3.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按要求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交流与人才服务中心:张子辰0551-62632053,

        省科技厅科技合作处:卞晓庆0551-62657892;

        技术支持电话:0551-66161997;

        材料送(寄)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01号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中心507室。

        附件:2024年安徽省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目推荐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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