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关于推荐2024年度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

        (陕工信发〔2024〕251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

        依据《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厅决定开展2024年度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管理办法》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编制申报材料并向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2021年公布的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将于2024年12月31日认定期满,需要进行复审。

        二、推荐程序。请各市(区)依据《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按照逐级推荐的程序开展推荐工作。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应优先推荐服务有质量、运营有特色、产业有导向,能够在当地乃至全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申报单位。各地推荐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应以空白县(市、区)为重点。

        三、有关要求。申报单位编制申报资料要条理清晰,内容完整,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和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申报资料按纸质版A4纸张规格印制,一式4份,电子版1份及申报文件一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县域工业处。

        联系人:周立宏   电  话:029-63916833

        邮  箱:2680694887@qq.com

         

        附件:2024年推荐陕西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2日

         

        陕工信发〔2024〕251号附件.docx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