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第一批)遴选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24〕3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有关单位: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规〔2023〕258号),加快技术应用扩散,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现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方向

         

        面向有色、化工、通用机械、轻工、电子行业,遴选以适用性为核心,具备技术领先优势,已有成熟应用实践,可快速复制推广,符合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技术,包括承载和应用技术的工艺、物料、装备、软件、系统、管理、咨询和服务等。

         

        (一)高端化技术

         

        有效提升行业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包括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材料、高端装备、工业软件、生产工艺、产品服务系统等相关技术。

         

        (二)智能化技术

         

        有效促进企业优化算法、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实现自主决策、自主学习,包括智能装备、智能工厂建设、产品和工艺设计、智能生产作业、智慧运营管理、智慧供应链、信息基础设施等相关技术。

         

        (三)绿色化技术

         

        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碳,提高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的技术,包括节能、节水、降碳、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绿色服务等相关技术。

         

        (四)产业基础技术

         

        提供产业基础支持、保障及增强功能的技术,包括计量、标准、质量、管理、数字信息等技术。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质量、安全、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允许以联合体方式申报,联合体单位一般不超过3家。

         

        (二)申报技术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适用性、先进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时效性,较高的推广价值、经济和社会效益,应用前景良好。

         

        2.技术已在企业中有成熟的应用,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截至申报前在实际应用中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技术应用门槛较低,具有良好的投资回报,适宜在中小企业大规模推广应用。

         

        4.技术及相关专利属于申报主体,知识产权明晰,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家秘密。

         

        三、工作要求

         

        (一)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学会)、部属高校、部属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和初审推荐工作。

         

        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和平衡,对2023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前十位的省份(北京、上海、湖北、浙江、江苏、山东、广东、陕西、湖南、安徽),推荐技术不超过10项,其他省(区、市)不超过5项;行业协会(学会)、部属高校、部属单位每家推荐技术不超过5项。

         

        (二)各申报主体如实填写《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附件1),做到实事求是、逻辑清晰、重点突出、数据详实、证据完善,可结合图、表等表述。

         

        (三)各有关推荐单位于2024年11月22日(周五)前将推荐函、《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附件2)等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版材料(含推荐函、汇总表及申报书)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推广应用

         

        (一)清单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推荐技术进行评审,发布《先进适用技术清单》。

         

        (二)推广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科技中介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推广工作,搭建供需对接平台,支持开展技术展示、技术培训、技术应用等工作,并通过孵化器、技术市场等多种渠道持续推广。鼓励各地方、行业协会及有关单位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技术扩散应用。

         

        (三)成效评估。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持续跟踪技术推广情况,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并动态更新技术清单,不断完善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机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夏 厦 010-68205247

        服务型制造研究院   郝奥振 010-66071011

                       19801171865                 

        材料报送电子邮箱:haoaozhen@isom.org.cn

         

        附件:1.先进适用技术申报书

           2.先进适用技术申报汇总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