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北京 2024年海淀区中小企业专利奖配套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为贯彻海淀区政府《海淀区支持科技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专利创造质量,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4年度海淀区中小企业专利奖配套奖励专项申报指南。

        一、支持政策

        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专利创造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上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二、支持对象

        在海淀区注册的中小企业,经营规范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导向,无不良信用记录,且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标准。

        2.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质(2022年1月1日及之后在海淀区新注册或落地的企业除外)。尚未获得国高新资质的企业原则上应在获得支持一年内通过国高新审核并获得资质,其他企业在获得支持一年内国高新企业资质应保持有效。

        3.企业尚未在境内交易所和境外主要交易所上市或发行存托凭证。

        三、支持条件

        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企业。

        四、支持措施

        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的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中国专利奖银奖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特等奖的企业,最高给予3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一等奖的单位,最高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上一年度获得北京市发明专利奖二等奖的企业,最高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五、申报材料

        (一)《2024年海淀区中小企业专利奖配套奖励专项申报书》;

        (二)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三)获得国家、市级专利奖证书;

        (四)专利证书;

        (五)近3个月内开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六)企业最新一期完税证明。

        六、申报方式及说明

        (一)进入海淀区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统一入口登录,在线按要求填报并提交企业相关材料。本专项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单位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本项目申报的相关培训、代理申报等活动,任何机构和个人的此类活动与本项目无关。整个申报过程中,本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单位根据年度财政预算批复情况,按照不超过本指南所规定上限的原则确定每年资金支持比例和额度。

        (五)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信息将会同步于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频道(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七、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受理单位: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

        八、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及时间

        赵老师,联系电话:010-83454135

        李老师,联系电话:010-8345413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30

        (二)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对本指南拥有最终解释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知识产权局)

        2024年12月16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