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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关于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艺骨干学历能力“双提升”项目(2025—2029)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北京舞蹈学院: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对口支援西藏工作会议和第九次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高校共建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高校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支持西藏、新疆提升基层文艺骨干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我部在完成西藏、新疆基层文艺骨干学历能力“双提升”项目(2022—2024)任务基础上,应两地工作需求,决定继续组织实施“西藏、新疆基层文艺骨干学历能力‘双提升’项目(2025—2029)”。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支持北京舞蹈学院继续面向西藏、新疆两地基层文艺院团、文化艺术企事业单位相关业务骨干开展舞蹈表演(表教合一)专业专升本成人学历继续教育项目,重点加强对基层中青年艺术工作者的扶持,实现学历和专业能力双提升。根据两地实际需求,2025年至2029年,连续5年每年面向两地各招收一个专升本成人学历班,每个班20—30人。 

          二、招生方式 

          (一)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商北京舞蹈学院,按年度共同研究制定招生计划。 

          (二)由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本地区报名审核、考试组织和教学保障,对报名人员开展考前辅导培训。 

          (三)由北京舞蹈学院发布招生简章,通过国家成人学历教育考试进行录取,包括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一般在每年9月—10月,具体时间以招生简章为准。 

          三、培养方式 

          学制3年,学员需按教学大纲完成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能力课、专业实践创新课等课程领域。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理论课采取线上学习的方式,约占总课时的25%—30%;专业基础能力课、专业实践创新课采取现场教学的方式,由北京舞蹈学院向当地的项目教学点定期选派优质专业师资开展现场集中教学和辅导。 

          四、项目组织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加强项目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加强西藏、新疆基层文艺骨干学历能力提升需求调研,充分调动部共建院校积极性,切实保障项目质量。 

          (二)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调研掌握项目需求,加大项目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的基层文艺骨干积极申报,加强与本地教育部门、文化和旅游部共建院校的统筹联动,做好项目落地实施组织保障。 

          (三)北京舞蹈学院负责根据当地实际,科学拟定招生计划和人才培养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计划,配齐配强专业师资,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学员舞台实践教学和交流互动。 

          五、项目保障 

          (一)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对西藏、新疆予以一定项目经费补贴。 

          (二)西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对项目予以经费、场地、人员保障,协调录取人员所在单位对项目予以支持,对完成教学计划并取得学历证书人员予以一定形式的鼓励或奖励。 

          (三)北京舞蹈学院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录取人员采取有利于鼓励完成学业的积极举措。 

          (四)录取人员学费根据招生简章由学员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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