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欢迎进入政策资金咨询网!
登录 | 注册
logo
qq

服务热线: 13911621468

扫一扫 官方微信

  • 首页
  • 国家部委政策资金
  • 地方政府政策资金
  • 增值咨询
  • 定制服务
  • 关于我们
    • 科技部
    • 发改委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财政部
    • 农业部
    • 商务部
    • 文化和旅游部
    • 自然资源部
    • 教育部
    • 民政部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生态环境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交通运输部
    • 水利部
    •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 其他部委
      • 认定认证
      • 资金申请
      • 项目立项
      • 融资需求
      • 产品推介
      • 技术推广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修订)》(闽工信规〔202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组织开展福建省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并对2013年、2017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

          1.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企业填写《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fxwj/202501/t20250113_6700043.htm),按要求提交佐证材料,报送至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含平潭,下同)。

          2.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开展现场核验,集体研究、择优排序,出具书面推荐意见,于2025年3月20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附件1)报送至我厅生产服务业处。

          二、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

          请有关设区市工信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对2013年、2017年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提出复核意见和不予通过建议名单,并于2025年4月20日前,连同《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汇总表》(附件2)一并行文报送至我厅生产服务业处。我厅将按10%且不少于5家对通过地市复核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进行现场抽查。已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不参与复核。

          三、工作要求

          开展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是引导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促进工业设计赋能产业的重要措施。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认定条件、评价指标、时间节点等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和复核工作,对企业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并推荐复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人:省工信厅生产服务业处  翁林捷

          电话:0591-87311229

          邮箱:scfwyc@gxt.fujian.gov.cn

          材料寄送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2室

          附件:1.第十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推荐汇总表

                2.福建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月23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路55号三层 备案号: 备案号:京ICP备1801771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776号

        CORPYRIGHT © 2025 国研信达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 天润顺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