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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通告

        首页 > 申报通知

        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的通知

        京科专发〔2025〕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着力培育壮大首都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根据《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管理办法》(京科发〔2025〕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度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候选人和交叉合作课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和名额

          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均可推荐。

          (一)科技新星

          可通过依托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

          1.单位推荐。国家实验室、在京高校、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农林科学院以及按《北京市支持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发机构实施办法(试行)》(京政字〔2018〕1号)管理的新型研发机构,推荐名额不超过4人,其他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人。各医疗机构所属科研院所均归口至医疗机构申报。

          2.专家举荐。候选人须获得本领域2名(含)以上全球著名科学家、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学者或科技领军企业主要负责人联合举荐。每年每名专家限举荐1人,专家举荐的候选人不占单位推荐名额。

          (二)交叉合作课题

          通过牵头人依托单位推荐,无推荐名额限制。

          二、资格条件

          推荐的科技新星候选人、交叉合作课题须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科技新星候选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应于2022年1月1日(含)之前与依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已入选国家级和市级同层次及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以及处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支持期内的人员不在推荐范围内。

          三、申报流程

          (一)填报信息

          请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https://mis.kw.beijing.gov.cn/rsc/)进行填报(《专家举荐函》模板可从系统下载)。

          (二)依托单位审核、公示和提交材料

          依托单位对被推荐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依托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北京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科技新星计划/交叉合作课题推荐表》(带有“2025年科技新星计划”水印)以及《2025年度科技新星计划推荐人选公示结果报告及单位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系统上提交至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申报(系统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星期五)17:00,其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依托单位和候选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准则,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有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

          (二)系统填报的奖励、荣誉、承担的科技计划项目等材料,需对原件进行扫描,并上传至系统。

          (三)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四)交叉合作课题材料申报、审核和提交由牵头人及牵头人依托单位负责。

          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自申报截止之日起45个自然日内完成。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10-88827099,010-88827957,010-88827076

          技术服务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9,010-58858685,010-58858681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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